摘 要:駐村幫扶是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保障。當前,駐村工作隊要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鞏固并提升脫貧成效,使農村經濟實現長遠發展。為克服現階段駐村幫扶工作中存在的幫扶成效兩極化、支村“兩委”邊緣化、監督作用形式化、駐村工作異態化等問題,駐村工作隊、后盾單位、主管部門、基層黨委政府和村“兩委”必須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和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發揮重要作用。
關鍵詞: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
1 駐村幫扶是實現精準扶貧的基本方式和重要保障
2013年11月,習近平同志首次提出精準扶貧,強調扶貧要實事求是,切忌空喊口號,不能定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的目標。與以往粗放的扶貧方式不同,精準扶貧要對扶貧對象實行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實行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實行精準化扶持,確保扶貧資源真正用在扶貧對象身上和貧困地區[1]。
駐村幫扶是扶貧的基本方式,是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保障。2014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提出健全干部駐村幫扶機制,普遍建立駐村工作隊(組)制度,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組)。2017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對駐村工作隊的人員選派、主要任務、日常管理、考核激勵、組織保障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貧困村是脫貧攻堅的重要戰場,但由于位置偏遠、交通不便、基礎設施不完善,也是最薄弱的一個環節,僅靠本地的黨政組織和干部隊伍很難順利完成脫貧攻堅工作任務。
在貧困村一線,選派駐村工作隊進行駐村幫扶是精準扶貧的有效舉措。駐村工作隊成員通常來自上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相對較高。駐村幫扶的主要任務是宣傳扶貧政策、落實精準扶貧、加強組織建設、指導監督工作等,基本涉及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
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派出25.5萬個駐村工作隊,累計選派290萬人駐村幫扶。駐村工作隊充分發揮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資金、信息、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確保國家扶貧政策和各項惠農措施落實到位,加強農村組織建設和鄉風文明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幫助解決農村存在的現實困難,對脫貧攻堅取得進展以及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發揮了重要作用。
2 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耦合形勢分析
按照《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要求,十三五期間脫貧攻堅的主要目標是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鞏固提升脫貧成效。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指出,2018—2022年既要讓農村實現全面小康,又要為農業農村現代化奠定基礎。廣大農村尤其是農村貧困地區要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初步構建現代農業體系,全面推進生態農業,加快發展鄉村產業,形成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格局;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鞏固提升脫貧成效;持續改善基礎設施,大力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初步構建現代鄉村治理體系,加強基礎組織建設,提升鄉村治理能力。
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是我國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交匯的特殊時期。駐村工作隊作為中國農村變革時期的重要力量,應當而且能夠在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方面發揮其獨特的作用。既要把握當下,鞏固提升脫貧成效,又要立足長遠,謀劃農村經濟發展,致力鄉村振興。
3 現階段駐村幫扶中存在的問題
3.1 幫扶成效兩極化
由于各駐村工作隊后盾單位財政實力和工作職權存在差別,致使扶貧資源分配不均衡,對貧困村的幫扶力度也參差不齊。
總體來講,不同層次的駐村幫扶后盾單位扶貧投入差異較大。例如市級、縣級后盾單位因資金、職權的限制幫扶力度較小,幫扶效果不明顯;省級后盾單位一般有財政配套的專項扶貧資金,投入力度較大,在爭取外部資金、發展產業項目方面也具有優勢。同一層級不同單位在資金、職權、資源等方面也存在差異。有些后盾單位資源相對豐富,投入了更多的人力、物力、資金等,駐村工作隊也能夠爭取到更多的扶貧資源,更好地幫助村民脫貧致富,駐村幫扶效果顯著,成為精準扶貧中的“明星”村和其他駐村工作隊學習的典范。而有些后盾單位投入的資金較少,駐村工作隊能夠協調整合的扶貧資源也較少,幫扶效果相對較差。幫扶能力和投入的差異導致幫扶效果呈現“兩極化”趨勢。
3.2 支村“兩委”邊緣化
一是駐村工作隊進駐貧困村后,憑借組織、資金、能力等各方面優勢,積極改善基礎條件,修公路、水渠,建文化廣場、村衛生室,發展村集體產業等,大力推進脫貧攻堅,幫助村民增收致富,努力改變農村貧窮落后的面貌,在村民中樹立了威信。駐村工作隊的入駐,對村“兩委”固有的權威和地位產生了一定的挑戰。
二是由于村支書和村主任自身能力、資源及工作態度的局限,對待各種棘手問題有時存在應付推脫或敷衍了事現象,導致一些村民“有事就找工作隊”,傾向于繞過村“兩委”直接找駐村工作隊,這雖然能有效幫助村民解決各種問題,但也挫傷了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自信心,從長遠來看不利于村里正常工作開展。
三是當地基層政府鑒于村干部年齡、學歷、能力等各方面的限制,開展工作時更信賴和依靠駐村工作隊,例如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實施過程中,往往依賴駐村工作隊制定、實施發展規劃和精準扶貧計劃。在決策村里重大事項或解決矛盾糾紛時,通常會先與駐村工作隊商量,甚至將決策權和領導權交給工作隊,這都在無形中增強了駐村工作隊的影響力,客觀上導致村“兩委”在農村社會中逐漸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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