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證券市場論文
由于起步較晚,中國資本市場存在諸多方面的不成熟,尤其證券市場層次建設方面,不足之處表現尤其突出。相較于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層次結構,我國證券市場在各層次證券市場的功能選擇、市場定位、制度安排、監管標準、多層次證券市場之間的聯系等方面均存在改進的空間和必要。本文的主旨為,回顧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發展路程,分析我國證券市場層次建設的問題所在,并提出相應改善建議。
一、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的發展歷程
改革開放后,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發展歷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一)多層次證券市場的萌芽階段(1978~1989)
在這一階段,我國證券市場表現為單一的場外交易市場,雖然交易非常活躍,但是交易極為不規范。上個世紀80年代,國家開始了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開。1986年9月26日,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信托投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宣告營業,從此恢復了我國中斷了30多年的證券交易業務,開始上海股票的柜臺交易。與此同時,全國各地也開始相繼設立證券公司或交易部進行柜臺交易。
(二)多層次證券市場的形成和逐步發展階段(1990~1998年)
對于場外交易市場發展方面,則在建立統一的區域性證券市場層面上進行了大膽探索。1993年2月開始,山東淄博率先進行實踐,隨后國內其他許多城市的柜臺市場也都迅速發展。但由于各地方政府盲目攀比,建立地方柜臺交易市場的發展出現了混亂的狀況。從1999年9月開始,地方股權交易系統相繼關閉,僅剩上海、深圳等少數產權交易場所正常開展活動。同時,STAQ、NET等場外交易系統也被關閉。在這一階段,主要是為大型、成熟企業的融資和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的交易所主板市場逐步形成,并有一定發展,但場外交易市場依舊發展緩慢。
(三)多層次證券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發展階段(1999年至今)
在這個階段,中國圍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進行改革,證券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也日益拓展和擴大。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該股權交易系統簡稱“老三板”),以解決原STAQ、NET兩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以及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問題。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進行代辦股份轉讓(該股權交易系統簡稱“新三板”)。2012年8月3日,新三板市場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擴大至除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外的其他三個高新技術產業區。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產生,使我國場外交易市場發展有了標志性的飛躍。同時,進入21世紀以來,在國資委、證監會等政府機構的大力支持下,以及非上市企業股權流動的強烈需求下,產權交易市場再次在全國迅速發展起來。據統計,2007年中國產權市場共計完成產權交易35718宗,同比上漲6.49%;成交金額總計為3512.88億元,同比上漲9.99%,占當年全國融資總量的6.6%。在二板市場建設方面,2004年6月25日,中小板首只股票———新和成上市,中小企業板誕生。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股票在中國創業板正式開始上市交易,創業板正式啟動。至此,我國二板市場部分的建設得以形成目前的結構。這一階段內,主板市場繼續完善,二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的結構基本確立,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整體結構實現較大進步。
二、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二板市場統一性不強,定位尚不清晰
作為為推出創業板而成立的過渡板塊,同時隨著創業板市場逐漸的發展成熟,二板市場中的中小板已經完成其歷史任務。但目前,中小板市場依然獨立于創業板市場而單獨存在,而且在各項資源和市場發展方面與創業板形成競爭,使得二板市場內容并不統一,從而不利于創業板的發展和成熟。相較于西方較成熟市場的證券市場明顯層次劃分,我國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在上市公司條件的要求方面區別不是很大,缺乏對于上市公司級別的明確篩選,而且,較高的上市條件并不適用于普遍意義上的中小企業,這對于二板市場實現真正的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和股權轉讓服務的作用影響很大。
(二)場外市場功能存在不足,規范化與集中化有待加強
近年來,在眾多非上市企業進行融資和股權流動的巨大需求推動下,我國場外交易市場迅速發展壯大。為解決非上市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流動和融資需求問題的新三板一推出便受到市場普遍重視和認可,但新三板市場依然存在諸多不足。一方面,新三板參與企業的數量較少,涵蓋面范圍較窄,對于中小企業的服務作用有限;而且,新三板投資者準入標準較高、交易和競價制度不完善,融資功能較弱,導致市場活躍度不足,降低了對中小企業的吸引力。目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區達到88家,發展一個全國集中、功能完善的新三板市場的需求日益迫切。在產權交易市場方面,存在著交易行為不規范,交易質量較低,交易品種單一,交易方式低端,配套服務不足等現象,同時,各產權交易市場監管部門與監管規則不統一,均導致我國產權交易市場體系混亂,規范化與集中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各層次市場缺乏聯系,轉板機制缺失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一個突出問題便是各層次市場聯系感不強,主要表現為各層次證券市場發行機制相關性和層次性不足、交易制度聯系程度較低、退市制度和處罰制度完善性和執行力度不夠以及監管部門和監管制度方面不統一。具體而言,在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聯系方面,缺乏一個適當的轉板機制,新三板上的企業即使達到了場內的上市標準,也必須重新申請IPO才能實現在場內市場上市,而沒有形成獨立的、便捷的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綠色通道”,也就使得一些未來可能上市的企業缺乏足夠的動力在場外市場掛牌,從而不利于各層次市場的發展和聯系的增強。在場內證券市場和場外市場各自內部聯系方面,我國的主板市場和二板市場定位差異性不強,使得兩個板塊市場缺乏足夠的內在聯系,甚至會在上市公司資源和市場發展方面產生彼此競爭;三板市場和產權交易市場同樣存在著市場定位方面的重疊,而且由于監管部門和監管標準不統一,使得兩個市場幾乎處于相互隔絕的地位。
三、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的改革與完善建議
在主板市場方面,采取合適措施促使B股退出歷史舞臺,同時積極推出國際板(國際板指境外企業在中國A股發行上市的板塊,這些企業在A股上市后因其境外性質被劃分為“國際板”,屬于主板市場的一部分),進行主板市場改革與完善。在二板市場方面,應逐步實現中小板和創業板合并,完成二板市場的統一;放寬二板市場上市條件,清晰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定位。在場外市場方面,一方面,應擴大新三板涵蓋范圍,并完善投資者準入標準、監管規則以及交易和競價制度;另一方面,應積極進行產權交易市場交易規范化和豐富化變革,同時,進行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改革,以實現統一監管體制,逐步建立國家交易市場、區域性市場和專業化交易市場組成的產權交易市場體系。在加強各層次市場聯系方面,建立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法律基礎,統一各層次市場監管體系和自律體系,并明確嚴格的升、降板塊標準,以加強公司上市和退市管理,解決融資和投資不對稱矛盾,從而使多層次市場能夠保持活力,實現良好、持續的發展。
本文作者:苗康 單位:河南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