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風險管理論文
1.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筑牢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根基
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基于集中管理資金需要的產物,在行政管理上隸屬于企業集團。許多企業集團并未將財務公司視作獨立的企業法人,而是僅僅將其看做是企業集團的內部組織機構,在財務公司的決策和運營管理上諸多干預,影響財務公司的正常運營。不少財務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或者經理層大多數由企業集團管理層兼任,財務公司陷入“內部人控制”,缺乏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企業經營管理風險無法通過健全的內部組織機制宣泄,很有可能因為權力的過度集中而不斷累積。因此,財務公司必須從改善企業治理結構入手,夯實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組織基礎。可以適當引入外部投資人進入,推進財務公司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同時應對董事會成員結構進行優化,控制企業集團董事會成員比例,引進外部專業人才加入管理團隊。并適當提高獨立董事的數量和比例,健全董事會和監事會組織機構。
2.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扎好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藩籬
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是抵御企業經營和財務風險的有效屏障。財務公司應找準自身角色定位,對自身經營發展戰略和職能進行科學分析和研判,根據企業治理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強化對財務公司管理行為的約束和規范。財務公司應建立起等級嚴格、責任清晰的授權體系,完善各級管理機構的崗位責任體系。財務公司應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風險點的偵測、管理和分析,建立科學合理的風險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財務公司應定期開展內部壓力測試和應急演練,加強內部風險排查和預警機制。密切關注業務風險點的風險活動狀況,做好情報分析和預判。企業集團和財務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系,加強對財務公司的績效管理,通過加強稽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對財務公司進行賬務稽核,及時排除風險隱患,規避和減少經營損失。此外,財務公司還應加強人員素質建設,從優化人才結構和員工素質培養出發,建設優質高效的管理團隊和員工隊伍,確保財務公司人才資源供應充足。
3.加強外部機構合作,學習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經驗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應加強同外部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合作和交流,學習銀行等相對成熟金融體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經驗。同時,財務公司同銀行之間開展合作交流,也有利于財務公司建立起外部統一支付結算體系,實現同銀行金融業務的無縫對接。財務公司應學習銀行的風控管理系統,加強銀行等金融機構管理先進經驗的移植和推廣應用。借鑒銀行的客戶管理系統和信用評級模型,加強對內部客戶的關系管理和信用管理。同時,應借助信息化建設推動財務公司財務信息平臺與銀行平臺的業務對接。財務公司可以謀求在資金集中管理上同銀行的合作,通過銀行合作完成對企業資金池的管理,以及跨境的賬戶管理、查詢、結算等一體化功能集成。部分對外發行債券的財務公司,也可以通過同金融機構的合作來完成擔保發行等債券發行管理工作,提高企業融資效率。
4.結論
財務公司是企業集團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我國財務公司在過去三十余年中發展迅速、成績斐然,在服務企業集團金融管理、推進產融結合方面發揮著不可估量的作用。但相較于西方三百余年發展所積淀的管理經驗,我國財務公司還有相當大的差距,財務公司的發展中還存在許多不確定的風險因素,諸如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缺失、風險管理水平落后、人員素質不高、同外部金融機構合作交流不夠等,這些因素既有我國制度環境的影響,也有企業自身能力欠缺導致管理不善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財務公司正常功能的發揮,亟需引起企業集團和相關部門、人員的重視。
作者:董若溪 單位:開灤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